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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印发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19年重点任务


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省公共资源交易协会: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精神和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实际,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制定了《山东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代章)

                           2019年6月27日

山东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

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精神和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实际,制定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如下。


一、强化全省平台整合共享顶层设计


(一)制定全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方案。根据国办函〔2019〕41号文件和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实际,研究出台我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配合)


(二)完善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结合省级机构改革实际和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需要,对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行调整。完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制定、工作协调和任务落实。(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议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三)修订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根据全国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系统梳理全省公共资源的类别和范围,对《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7年版)》进行修订,加快推进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全覆盖。(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配合)


(四)开展第二轮制度规则清理。启动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第二轮清理工作,做好相关制度规则的立改废释工作,建立动态管理的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目录并向社会公开。(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负责,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配合)


二、加快平台电子系统建设


(五)健全完善平台系统。加快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电子监管系统建设,完成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优化升级,完成远程评标云视频系统、评标专家通信系统、省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系统建设。(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配合)研究推动省属企业建设的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有序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六)推动CA证书全省互认。建设全省电子数字证书互认共享系统,启动省级CA证书互认,逐步实现省域内公共资源交易“一证通”。(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配合)


(七)实现数据规范统一。根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2.0》,进一步规范信息数据内容和格式,提高数据准确性、即时性和全面性。完成承担的药采数据规范试点工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配合)


三、加强评标评审专家管理


(八)优化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系统。编制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系统升级方案,稳步推进系统优化升级。(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九)整合水利、交通工程评标专家。将原省水利、交通工程评标专家统一纳入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和使用,严格审核专家信息,完成入库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负责)


(十)规范入库专家管理。组织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评标专家评标情况评估。对2019年年底资格有效期满的评标专家信息进行规范性审核,组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评标资格有效期满专家、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培训。(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配合)


四、提高平台服务水平


(十一)强化平台公共服务定位。指导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一步明确公共服务定位,不断优化见证、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服务。推动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落地落实,提升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场所设施和服务标准化水平,以标准化推进全流程电子化、服务便捷化。(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十二)推动各类公共资源交易进平台。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鲁政字〔2017〕207号)要求,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部进入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配合)


(十三)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鲁发改公管〔2019〕106号)要求,依托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信息依法公开。(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交易监督管理


(十四)实施协同监管。依托权责清单,根据公共资源交易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职责分工,全面落实监管权力和责任。依托政务服务热线,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接收、转办、反馈工作机制,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查处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实现部门协同执法、案件限时办结、结果主动反馈。(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号)落地落实,强化各类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公开和利用,完善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省信用信息系统等的互联互通,依法依规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配合)


(十六)推行智慧监管。依托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系统及时在线下达指令,实现市场主体、中介机构和交易过程信息全面记录、实时交互,确保交易记录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监督留痕、责任可究。探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检查分析,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精准性。(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负责,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十七)加强行业自律。指导行业协会充分发挥作用,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的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健全公共资源交易从业机构、人员等的管理和评价机制,引导和加强行业自律。(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配合)


(十八)抓好试点示范。支持淄博市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市县一体化建设试点,试点对县级分中心实现人财物、系统建设、场所设施和服务流程市级统一管理。支持滨州市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完善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档案和部门联合奖惩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来源: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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